聖卡塔琳娜州法院裁定,只有在全額支付合約款項的情況下才有權轉讓,駁回了實質履行理論。
聖卡塔琳娜州法院(TJ-SC)決定 未足額支付房地產買賣合約款項的人無權轉移所有權即使已付金額超過總額的97%,也不得要求賠償。該判決推翻了一項強制授予伊塔雅伊(SC)一套公寓的裁決。
根據門戶網站 變戲法,法院強調 未能全額支付價款將導致最終契約無法履行,自獲獎以來 強制性的 當賣方拒絕簽署契約時,取代正式登記的行為 要求全額付款作為基本要求.
案件已提交法院
這項程序始於一套在建公寓的買家提起強制裁決訴訟,聲稱已支付了幾乎全部合約款項,只剩下大約 6億雷亞爾.
未付金額是由於 適用於上期付款的貨幣修正指數.
一審法官接受了買方的論點,並適用所謂的 實質履行理論,據此 幾乎完全履行合約可以免除全額付款.
因此,他下令將財產轉讓給原告。
對TJ-SC的理解
A TJ-SC第七民事庭 一致修改了該決定。
據報告員稱, 實質履行理論不適用於強制裁決行為有客觀要求, 不允許在主要義務方面有彈性.
法官在投票中強調 “強制裁決的要求之一是全額支付約定的金額”,並且, 如果沒有全額付款,索賠將無法進行,儘管大部分已經完成。
法官也引用 高等法院(STJ)的判例 鞏固這一理解。
強制獎勵的要求
強制裁決是 要求賣方將財產轉讓給買方的法律文件 當他已經履行了自己的義務。
但是,那 全額支付價款是不可或缺的條件 以推遲該行動。
O TJ-SC 強調 部分和解不會產生財產權,因為只有在以下情況下,資產才能登記在買方名下: 沒有未結餘額.
這一定位尋求 確保法律確定性 在房地產交易中避免 合約不安全.
程序和財務後果
除了駁回買方的請求外,法院還指出,上訴 未被錄取 因未支付 法律費用在免費法律援助請求被拒絕後——這構成了 逃兵.
就這樣, 扭轉失敗的負擔,迫使作者 支付合約差額和律師費.
在實踐中,該決定強調了 嚴格遵守房地產買賣條款.
即使剩餘餘額很少, 如果沒有全額付款,就沒有轉讓權或最終契約.
法律影響和先例
的決定 TJ-SC 遵循 STJ,誰知道 強制授予合約需要提供合約全額付款的客觀證據,消除對合規程度的主觀解釋。
上級法院已經裁定 幾乎全額付款並不授權轉讓所有權.
這種定位界定了 合約誠信的限度:買家的行為可能是正確的,但是 只有在全額付款後才能完成轉賬.
這先例對 有希望的買家 試圖搶佔或搶奪財產,卻無法證明 付款 結束。
您同意 TJ-SC 否認 轉讓權 即使已償還 97% 的金額? 該規則是否保護法律確定性或懲罰誠信買家? 在評論中留下你的看法 我們希望聽到任何在房地產合約中經歷過類似情況的人的意見。

法律體係是否支持這種按比例支付給債權人的補償模式,還有待觀察。目前最大的問題在於司法機構允許並公然接受這種不成比例的手段。這是一種司法獨裁式的侵略,在司法機構以自我為中心的名義下,個人被迫以迫害性報復的形式拖欠還款,並承擔無限的利息。
從文本來看,似乎存在計費錯誤,或者至少存在爭議,理論上意味著全額付款,很難想像為了避免支付所欠的 6 美元,有人會訴諸正義,特別是因為預期的事情發生了......浪費了時間......浪費了金錢,什麼都沒有解決。
你會為不該做的事情付出兩三次代價……總之,這似乎是巴西司法具體應用的正常案例。
那你應該去法院糾正錯誤,而不是索取財產契約。
如果買家有財務障礙無法償還貸款,一種解決方案就是重新融資餘額…